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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与探讨

来源:国际商务财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认真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重大保护,快速保护,同时保护”要求,加快建设区域性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并以此推

认真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重大保护,快速保护,同时保护”要求,加快建设区域性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并以此推动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持续优化[1]。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一)建立多层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由市级层面牵头,商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的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以商品进出口环节、商贸流通企业销售环节、老字号企业经营环节等重点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区域间、部门间和上下级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区域交流协调,形成区域间强力且紧密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二)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加强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安、检察、监察等机关协调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衔接紧密性,尤其是针对涉嫌犯罪的相关案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硬件,及时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与移送,实现相关刑事案件的快速转移,切实增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执法力度,提升商务领域执法监管效能[2]。

(三)协助完善司法审判工作机制

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推进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助推解决审判级别管辖权规定与“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三合一’改革审判机制”要求不匹配的问题。按照知识产权案件专门管辖权,及时移交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实施集中管辖。遵照跨地区知识产权审判协调机制,以法院指定管辖为基础,有效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实现商务领域审制度,建立针对商务领域重复侵权和故意侵权清单的社会公开制度,制定企业红黑名单,进一步完善商务领域不诚信行为的联合惩处机制[3]。

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力

(一)加强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及时对接市场监管等部门,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热线。在原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基础上,适度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反馈处理等公共服务平台的软硬件建设,搭建覆盖商务系统、连接其他系统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切实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开展企业进出口及境外投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纠纷处理指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共治模式

依照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发挥商务部门主动作用,加大与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联系,形成较完善的行政确认、公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工作闭环。鼓励商贸行业协会和商会建立自律和信息交流协调机制,以固定组织名义代表企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检查抽查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全省商务诚信体系平台向社会发布,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社会共知。

三、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提升保护实效

(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以双打办名义,协调推动司法部门综合运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失信人黑名单、刑事制裁等措施,严厉打击商务领域严重、恶意侵害知识产权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与司法部门积极协调,按照证据披露、举证妨碍等制度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举证,及时开展依职权调查取证,及时进行案件移交衔接。结合商务领域实际情况,重点围绕简单案件速裁、适用简易程序等方面开展行政处罚。

(二)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主体纳入商务领域知识产权重点监管对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剑网”“昆仑”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开展以双打工作执法力度,对商务领域内的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进出口企业等侵权假冒行为易发、高发区域进行常态化整治和重点监管,对流通领域发现的侵权假冒行为,加大生产源头追溯力度。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文章来源:《国际商务财会》 网址: http://www.gjswch.cn/qikandaodu/2021/0513/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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